您的利潤公式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您從其他工廠進貨,然后用您自己的名義出口給客戶,您的利潤應該是“給客戶的成交價-進貨價(含稅價)-運費+退稅”。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您在出口過程中,可能會面臨進口國的關稅、消費稅、增值稅等稅款。如果您在出口時幫客戶支付了這些稅款,您可以在日后辦理退稅時把這些稅款作為您的成本加入到您的“進貨價”當中。如果您沒有幫客戶支付這些稅款,那么您需要扣除這些稅款,然后把剩下的利潤計算出來。
總之,銀川進出口的稅務問題比較復雜,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的會計師或稅務機構,了解更加詳細的稅務政策和規(guī)定。
以下是我在網上看到的,,,貼過來大家看看
一、生產企業(yè)出口外購的產品,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視同自產貨物理退稅。(一)與本企業(yè)生產的產品名稱、性能相同;(二)使用本企業(yè)商標或外商給本企業(yè)使用的商標;(三)出口給進口本企業(yè)自產產品的外商。二、生產企業(yè)外購的與本企業(yè)所生產的產品配套出口的產品,若出口給進口本企業(yè)自產產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視同自產產品理退稅。(一)用于維修本企業(yè)出口的自產產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二)不經過本企業(yè)或,出口后能直接與本企業(yè)自產產品組成套產品的。因此,如不屬于上述范圍內的外購產品,一律不得理"免抵退"稅。
但是我還想問,假設我外購的產品是符合退稅標準的。。那么我標題的問題該如何解答呢???高手在何方?
還是有點不明白,就是說出口所得的部分我還是要繳稅的。。那么我的利潤就還要減掉繳稅的部分,但是繳稅的憑證是什么的?就是按照我哪個數(shù)額來繳稅?
這個當然。
不過你可以這樣理解,,你和第一個了,,第一個會征稅,,然后你退稅,。
你和你的客戶交易,,退稅下來的可能就等于你要征稅部分的了,。
嘗試保稅區(qū),,或許我可以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