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財務核算化工品的增值稅=(合同金額-采購金額-海運費)/1.17*0.17,這樣把拖柜費、港雜費等也增值了,結果我們走的訂單是虧損的。
應該是(合同金額-采購金額-海運費-拖柜港雜等費用)/1.17*0.17吧。
求大俠指教,謝謝!
你的理解是正確的,增值稅應該是按照合同金額減去采購金額和海運費以及其他必要的費用,再除以1.17,最后乘以0.17來計算。如果將拖柜費、港雜費等也計算在內(nèi),就會導致計算出來的價格偏高,從而影響到財務的核算結果。因此,你的修正公式應該是(合同金額-采購金額-海運費-拖柜港雜等費用)/1.17*0.17。建議與財務部門進行溝通,以確保計算增值稅的公式準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