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國家下單,b國家付款的財務問題
情況是這樣的,一個老客戶,俄羅斯的a公司下單,出口到俄羅斯;
但是付款是巴拿馬國家的b公司。
我們自己報關出口。有時候直接從深圳,有時候從香港轉(zhuǎn)運。
財務老說擔心海關和稅務檢查部門的后期查賬,說不可以這樣,必須a公司下單,也由a公司付款。
請教各位高手,有無官方文件證明:這樣操作是合法的?
報關國家是不是必須寫付款的b公司?
通常情況下,出口公司與付款公司應當一致。如果出口公司與付款公司不一致,可能會給財務上帶來風險,尤其是在進行海關和稅務檢查時。因此,對于這種情況,建議您在相關海關和稅務法規(guī)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進行操作。
對于具體的操作可行性和規(guī)定,請您咨詢當?shù)氐暮jP和稅務部門,了解本地政策法規(guī)和官方文件。
這個是可以解釋的,A公司是B公司的子公司,付款由總公司B公司來支付。你寫報關國家為B公司所在國家,但是稅務局是可以從船公司那邊調(diào)取資料,說這個貨是發(fā)到了A公司所在國家,你這樣就更不好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