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額和應退增值稅稅額。
解:
對于28000打以fob價成交的鞋:
出口貨物離岸價=28000×200=5600000美元≈46353659元
當期應納稅額=19400×1.17元=22758元
當期應深圳退稅額=46353659×8.2836×13%= 5091465.19元
對于2000打以cif價成交的鞋:
出口貨物離岸價=2000×240=480000美元≈3958008元
當期應納稅額=2000×(240÷(1+17%))×17%=6120元
當期應深圳退稅額=3958008×8.2836×13%=432177.14元
因此,該鞋廠當期應交增值稅稅額為22758元,應退增值稅稅額為5523642.33元。
2、進口替代出口(出口退稅先免后補)
進口替代出口(義烏)等地區(qū),實行出口商品先免后補的辦法。企業(yè)不再按先征后退的方法退稅,而是通過設立進出口開發(fā)區(qū)或綜合保稅區(qū)進口貨物進行加工生產(chǎn)出口,或者在國內生產(chǎn)生產(chǎn)出口,退稅時按照實際進項稅額減去當期出口貨物應退稅額后的余額由稅務機關暫予免稅,后在企業(yè)出口貨物向海關申報退稅時按照規(guī)定辦理補繳流轉稅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