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票出口土耳其的,出貨后指定貨代要求填shipper 的更改保函為貨代公司,說要不就沒有法簽單出來,請問真的是這樣么?
之前操作過好多票,都沒有蓋過這種章,請問如果蓋章后,會不會物權(quán)沒有保證?
很焦慮要,要怎么?
根據(jù)國際貿(mào)易慣例,出口貨物的shipper應該填寫實際的出口商名稱或已經(jīng)與海運公司簽訂合同的貨代公司名稱。如果更改保函為貨代公司,并在文件上蓋章,會使得實際運輸貨物與最初合同不符,可能導致物權(quán)問題。因此,建議您在出口之前與您的貨代公司或海運公司進行溝通,確認具體的操作流程和責任劃分,以確保合法性和物權(quán)保護。
在溝通過程中,您可以提出以下建議:
1. 與貨代公司確認是否有可能在出口前直接將出口商名稱更改為貨代公司名稱,以避免更改保函的風險。
2. 讓貨代公司提供可靠的法律文件,證明其有權(quán)更改shipper并需要更改保函,從而保證物權(quán)。
3. 可以考慮委托專業(yè)律師解決相關(guān)糾紛,以確保公司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總之,在海外貿(mào)易中,遵守國際慣例和法律法規(guī)是非常重要的,務必謹慎處理相關(guān)手續(xù)。
如果錢已經(jīng)到了,沒有什么關(guān)系, 如果貨款還沒有到,就不要輕易改,要看一下那個保函是不是正規(guī)的在說。有碰到一次很賤很奇葩的貨代,貨出迪拜的, 貨代是上海廣深物流國際有限公司的, 說是船公司要改品名, 不改提單簽不出來, 要保函。 給改了之后有說太慢了, 已經(jīng)產(chǎn)生滯納金, 5000美金,我們不信,提單被他扣著。最后事情鬧大了,他居然改口說是我們對他的態(tài)度不好,故意嚇唬我們, 最后還是被他坑去一筆。 頭一次碰見這種沒見過錢的奇葩男。
提單的一個重要功能是:據(jù),是承運人出具給托運人的到貨物的據(jù)。還有一個重要功能是:運輸合同。
你自己想一下,什么叫合同,什么叫據(jù)。
實在想不明白,就加我吧,好歹海事官司也打過6個了,應該可以幫到你。
我是覺得這個貨代的要求不合理。
因為其他貨代要求改shipper只是合并提單用處,這個貨代是說不改他沒有法簽單,并且不改的話,過幾天他要找我什么簽單滯期費。另外,我看到保函上他寫:本公司特此聲明并保證,本公司是唯一有權(quán)處置上述貨物的人,如果貴方執(zhí)行本公司上述指示所產(chǎn)生的的一切損失,風險,責任和費用都由本司承擔。
本司特此確認,因本保函而發(fā)生的糾紛,本公司接受承運人住所地法院管轄,并適用承運人住所地法律。。。。
我覺得好像這個保函很奇怪,是強制條款!
怎么?